取保候审的
保证金并不需要您亲自前往司法机关领取现金。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那些已经被采取了
拘留、
逮捕等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他们可以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
符合条件的保
证人之后,无需继续在看守所中接受
羁押,而是可以在外面等待法院的审判。然而,尽管他们获得了自由,但是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不得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在审判结束之后,如果这些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表现,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给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