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取保候审的程序之后,倘若发现有
误判的情形,如
当事人本不应该被取保候审或者他在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这就需要当事人尽快与自己的
辩护律师取得联系,并且将这些状况及时反映给当地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等机构。假如真的确认先前的取保候审措施有误,那么司法机关很可能会废止这个决定。在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程序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