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
量刑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经过判断其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批准取保候审。然而,实际决定是否采纳取保候审这一措施,还需要综合考量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涉事人员的个人状况。一般来说,需要承担十年乃至更长期限刑期的罪责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概率会相应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