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将继续遵循法定流程推进
刑事诉讼环节。这其中包括对公安机关所收集来的各项
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
犯罪嫌疑犯进行深入细致的询问并听取其
辩护律师的专业观点和建议,以便最终确定是否应诉至法院。若检察院经综合判断判定
犯罪事实明确、相关证据确凿充足,则有可能向法院
提起公诉;反之,检察院也可能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或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