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对于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其所担任的职位能否得以保留,主要取决于他们所在的工作单位制定的相应规定以及他们所属行业内适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而非单纯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进行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被
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循并遵守相关的
取保候审条件,并且不会对正常的司法程序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同时他们所担任的职务并不涉及到任何
违法行为的话,从理论上来讲,他们的职位是有可能得到保留的。然而,具体能否实现这一点,还需参考相关单位内部的相关规定来做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