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之后,仍然有可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所谓取保候审,是一项
司法机关适用的重要
刑事强制措施,它允许嫌疑犯在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
证人之后,能够在案件正式进入
诉讼程序的审理阶段继续留在社会环境中生活。然而,是否能够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则需要根据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无明显的逃避侦查、
起诉或者审判的倾向,同时也不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造成任何威胁,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