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行为人被
逮捕之后,能否获得
取保候审的批准取决于诸多具体的案件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被处以
管制、
拘役乃至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法处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的进一步增加,以及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便可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即便已经被逮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仍然存在着获取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