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乃严重
暴力犯罪之一种,通常而言,若
犯罪嫌疑人行凶者或被告人身具重大
社会危害性,如其仍有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试图规避司法机关追捕或审判,或是对
被害人和目击
证人性命安全构成威胁等情况,经由法院或检察院的审查判断后,往往不会批准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除此之外,倘若
犯罪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严厉
刑罚处罚的,亦可能不适用于取保候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