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被告人被收押,这只是一种法律上的强制手段,旨在让嫌疑人或被告得以在无需
被拘留的前提下继续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然而,在
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嫌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
保证案件顺利进行,那么他有可能免受收押之苦。然而,若他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需求,司法机构便有权利改变
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将其重新收押。至于最终是否会被收押以及何时收押,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司法部门的专业判断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