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
法规条文进行申请。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可以由被告、其法律
继承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
辩护人等向司法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在接到申请之后,负责调查和审理相关案件的司法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审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