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伤二级肇事者是否能够获得
取保候审的批准,这取决于诸多复杂且多变的考量要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行为人在案件中的
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对其造成的潜在威胁、行为人对自身过错的反思与忏悔,以及行为人是否有可能干扰到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等等。若行为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例如未对整个社会构成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就有资格
申请执行取保候审。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归属于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最恰当的判断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