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
取保候审期间的
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倘若其在执行
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在
审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均未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应规定,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再行收监。然而,若出现
违规行为,例如逃避侦查、拒绝接受
传唤,亦或是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违规情节时,则有可能导致法院做出决定对其实施
逮捕并进行收监。至于是否需要重新收监,以及如何处理,都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作出判断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