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相关部门,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作出是否继续保持
取保候审状态、变更原有
强制措施或者是结束取保候审的决定。在这个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员、他们的合法
代理人和亲属以及
辩护律师应积极与负责审理此案件的有关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获取后续处理结果的信息。如果经审议被确定为终止取保候审状态,则依照规定通常会将所缴纳的
保证金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