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具体含义为:在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人员作为
担保之后,涉案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能够享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短暂自由,无需被监禁。只要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与程序,并且未有任何新的
违法犯罪行为,且能够按时出席法院审理,那么通常情况下便无需再次面临牢狱之灾。然而,这并不代表着
当事人可以完全逃脱
法律制裁,最终的判决结果仍将决定其是否需要实际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