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的申请办理时限并未有全国性的统一规范加以明确,通常情况下,当相关申请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上述办案单位会在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批决断。若得以顺利获准通过,后续手续办理的所需时间则可能因实际案件的特殊情况以及办案机关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