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申请的具体次数并未有明确规定,决定取决于多种条件,通常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都具备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多次申请的机会。然而,最终的审批权握在上述机关手中。申请取保候审主要是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个人状况以及案件的实际性质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