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
批准逮捕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后者属于
刑事司法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表示公安机关已经认定了
犯罪嫌疑人所涉的
罪名并将其
拘留;而前者则属于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给予犯罪嫌疑人在缴纳
保证金或者提供
担保人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继续留在社会环境中的机会。换言之,若某人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便意味着他尚未经过批准逮捕这一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