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定罪
量刑,而是一项重要的
刑事司法程序。在此期间内,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无需受到监禁限制的前提下,仍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静待司法程序的最终判决结果。这段时间里,司法机构将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和研究,并最终以裁决的形式确定是否需要对
当事人进行严厉制裁及相应的
刑罚年限。取保候审的实质目的在于确保
诉讼程序顺利推进,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对个人自由权益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