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刑事拘留阶段圆满结束,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
羁押状况若发生变更,诸如获得取保候审或者得到释放等情况,那么他们通常是可以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基础上自由活动的,其中也包括了前往外地的权利。然而,这一切都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法官的具体指令来决定,有些时候可能会对他们的出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在
取保候审期间,可能会存在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等特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