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
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未纳入到刑期的计算范畴中。刑期的计算主要依据于
犯罪嫌疑实际被拘禁的时间段。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使得涉案人员得以在非监禁条件下等候法庭审理,并未构成
刑罚的正式执行,因此无法进行刑期的相应转换。然而,倘若终局裁决判定罪犯需接受
刑事处罚,刑期则应当自裁决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并累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