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期限问题,往往在
刑事诉讼程序结束之后方予以考虑,具体的返还时限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需要依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若最终经由法院审判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检察院作出不
起诉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
判决书、
裁定书或
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取保候审保证金如数退还给
当事人。然而,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其所缴纳的部分或全部
保证金都有可能面临被没收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