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一项
刑事诉讼中的
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能对最终的判决期限起到直接影响。至于审判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
证据搜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在正常情况下,初审级别的基层人
民法院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接到案件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审判与判决;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做出裁决。然而,对于一些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法院亦有权将判决期限适当加以延长。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或者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耐心等待法院的正式
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