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代表案件完结,反而是
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形式,使涉案人员能够在无需
羁押的状态下参与到
诉讼过程中来。这种措施的
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月。然而,即便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涉案者仍然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只有当最终没有被
提起公诉或者经由法院判定为无罪时,才能称之为“事情已经解决”。至于具体情况是否真的得到了解决,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