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取保候审的37天计算方式,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在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刑事拘留之后,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可以在长达30个自然日之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核准
批捕。接收到这种申请的检察机关则会有7个自然日的期限来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
逮捕的决定。若在此期间未能成功逮捕嫌疑人,那么嫌疑人便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被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