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程序,其适用往往贯穿于
刑事诉讼的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直至案件最终告一段落或经由法院作出裁判为止。当法院对案件作出有罪判决,并决定对被控罪犯施以
有期徒刑的
处罚;或者作出无罪、不予
起诉、终止审理的裁判结果后,取保候审的状态将随之结束。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段时间内未曾触犯相关规定,并且已无需继续实施强制性手段加以监督,那么便可以解除这一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