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
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其受保期内若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比如未能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有意躲避对其的调查或者审判以及对整个
诉讼程序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对其实施
逮捕,并且将其重新收监至监狱中进行关押。至于最终是否会执行收监,必须要根据司法机关对于案情的深入分析和评估来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