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意指在未对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
拘留措施的前提下,让其在等待法庭审判期间暂时自由行动。然而,这并不代表此举能够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仅仅是整个
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在此期间,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以及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