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允许中断的,但是必须符合特定法律要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倘若被取保候审人有任何违背取保候审相关规范的行为,或是在取保候审未满期间发生了事先设定的情况,比如逃避监管、
销毁证据等等,那么
司法机关有权对此做出中止取保候审的决策,以便将该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收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