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
传票之后能否立即获得
取保候审资格,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法院对于相关申请的审查进度。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乃是在
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
刑罚或者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释放措施。当法院或检察院接收到相关申请时,他们将对此展开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工作,然而,这个审查周期并无固定期限,可能会因案件复杂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短则数日,长则数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