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了
取保候审之后,案件能否在六个月之内得以圆满解决,取决于诸多方面的实际情形,譬如,涉案罪犯所犯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关
证据是否已经完备且确凿无疑地掌握在警方手中、以及司法程序的推进速度等等。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并未明文规定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必须在取保候审实施之后的六个月期限内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下去,而非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设置任何时间上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