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可对涉嫌从事洗钱活动的
犯罪嫌疑采取取保候审制度,这完全依赖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了
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案件的严重程度等等因素。一般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并未表现出
持续犯罪的风险,并且愿意提供
担保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那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批准其取保候审。然而,这个过程并无固定的时间限制,既可以是在
拘留之后的较短时间内,也可以是在
审查起诉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