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
法规,案件的审判周期并无确定的期限,主要是受到案件复杂度、
证据收集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工作推进速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法院依法受理此类案件之后,将严格遵循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受理当日起计算两个月之内完成
一审阶段的判决工作,当然若遇案情确实复杂的情况,可适当予以延期,最长可延长至三个月之久。如若仍需更长时间进行审理,则必须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