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我国
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性保障措施,其在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正原则得以贯彻实施的同时,也为涉案人员在无需
羁押的情况下充分参与
诉讼过程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一制度并未完全解除嫌疑人或被告的
刑事责任,若法院依法对其做出有罪宣告,且
量刑结果超出了法定可适用
缓刑的范畴;或者在
取保候审期间,
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均有可能面临被执行监禁
刑罚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