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而非普遍认知中的30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检察机关提交
批准逮捕请求的决策。假设公安机关判断出对
犯罪嫌疑人无需继续进行
羁押,例如由于
证据不足、案件情节较轻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
从轻处罚情节时,便可提出
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则需要由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依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