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网络逃犯,即是指那些已经被公安机关列入
网上追逃名单中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于这类罪犯能否申请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司法
法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可能会被判
处罚金、
管制、
拘役亦或是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又或是可能会被判处至少一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自身和社会带来任何危害的话,那么他们是有资格去申请取保候审的。然而,鉴于这些罪犯的特殊身份——逃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需要他们首先
投案自首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因此,直接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