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对于
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并未予以明确地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其期限会受到案件侦查进展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个人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前提条件,可在案件侦破或采取
强制措施之后,依法及时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至于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由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