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外勤的规定期限通常并未包含于
取保候审期间之内。取保候审属于一类
刑事法律所准予采取的预防性
强制措施,主要应用场合包括在受
羁押时期内或是在审判程序准备实施之前,且其法定
有效期最长期限不得超出12个月。然而,监管外勤,例如
保外就医以及
缓刑监管外勤等,则是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所采用的一种执行方式,这与取保候审阶段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