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见过程中,与
取保候审有关的
律师费用通常需由
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者自身负担。这主要是基于委托
代理的
基本原则,即由委托方负责支付相应的
律师服务费用。除非存在特定条件,例如在法律援助等特定情形下,否则相关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来承担律师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