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关键性的
刑事法律手段,广泛地运用于
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面临较轻
刑罚惩罚的情况下,当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其逃避侦查与审判,并且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之时,便可依法予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