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
取保候审通常须由
犯罪嫌疑人家属、
辩护律师或者自行向执法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提出正式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
身份证明、没有
犯罪纪录的证明、
保证金的支付信息或者保
证人的详细资料等等。这些文件将有效证明犯罪嫌疑人不会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和审判,并且不存在对社会
公共秩序造成威胁的可能。经审批程序审核通过之后,犯罪嫌疑人必须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