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
有前科罪行。根据我囯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所谓“前科”,普遍指向的是经过人
民法院依法审判并确认存在
刑事犯罪纪录的情况。而
取保候审则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司法程序,其含义为在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之前,对涉案人员或被告采取的一种暂时性
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同时也需要他们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若该案件最终未能被判定有罪,或者即便判决结果已经确定,但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
犯罪纪录,那么便不能称之为具有前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