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在
刑事拘留后直截了当地被释放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安局发现
拘留措施的适用并不恰当或是所依据的
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那么他们就有权利撤销原先的拘留决定并将
犯罪嫌疑人予以
无罪释放。除此之外,当嫌疑犯或被告人身处拘留期间,若符合了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同样有可能在不改变原有
强制措施的前提下,将其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