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对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者进行
传唤以展开进一步调查,应报请公安机关负责办案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传唤令进行传唤。
在有确实
证据表明被传唤者并不存在正当解释而故意拒绝接受传唤或故意逃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采取
强制传唤措施。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