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活动可分为
行政拘留、
司法拘留和
刑事拘留这三种类型。
受到我国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而下达行政拘留
处罚的人员,以及由我国人
民法院依法裁决予以司法拘留的人员,通常会被安置于专门设立的拘留所;
然而,若涉及到
刑事方面的问题,则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方式,将其送至监狱内的看守所以进行监管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