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观点当中,婚后购买的房产总体上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除非您能够提供有力
证据证实
购房资金完全由您个人承担或者存在明确的
婚前协议规定各自主张权责的情况。
而对于
共同财产的认定界限则是从夫妻双方领取
结婚证书的那日起算。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富,无论其取得时间如何,均视为夫妻共有的
公共财产。
若在此类问题上发生争议且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都可以提
起诉讼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关争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