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一方不告知另一方擅自转移
共有财产,那么另一方可依法获得更多财产份额。
在涉及
离婚及共享财产的裁决前倘若察觉到对方有此等不当行为,可向司法机构提出
财产保护或冻结相关财务之诉求。
然而,若问题在
离婚手续完成之后,甚至
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敲定以后才被揭示出来,则可以向法庭申请重新分配财富之司法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