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情况下,即使在
离异状态下,
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并不会切断父母双方作为未成年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他们的
监护责任依然持续存在。
无论如何,
监护权并不因为
离婚行为的正式启动就宣告失效,实际上,每一位父母亲都被法律赋予了
抚养教育以及适当监督管理自己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有
抚养权的家长来说,他们并不能自主地撤销或终止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力,同样,他们也无法任意地阻止对方对子女的合法探访。
《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