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那么,根据相关
法规,如若属于下列情况解除合同,便不会被视为
违法行为:
首先,当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并解除合同时。
其次,在合同所约定的各类
合同解除的情境下,一方可自行选择解除合同。
最后,即使未达到法定的
合同解除条件,也可在具备法定理由的前提下进行单方面解除,以下为具体列举情况:
其
一,由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实现签订该合同的初衷;
其
二,在合同履行期未届满之前,若一方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动更直观地向对方展示出未履行主要
债务的意愿及行动;
其
三,若一方延迟履行重要债务,经过明确提示且给了必要的时间延期后,仍未进行支付;
其
四,因一方的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
违约行为,导致该合同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
其
五,除上述事项外,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可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情况。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非能够证明因为上述提到的原因并非出于恶意进行合同解除,否则应承担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