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乃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运用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施加压力,从而强制性地从他们手中夺取公共或者
私人财产的行为。
抢劫行为本身便是
犯罪行为,审理此案并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的标准并非单凭所涉财产的价值大小,而在于其是否发生了实际的抢劫行为。
换言之,即便是财产额度微不足道,但只要确实实施了抢夺行为,便可构成抢劫罪,应该
立案审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抢劫罪的本质特征就是
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对受害者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