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继承遗产的同时,
继承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债务。
继承人须确保其所继承的遗产等值于或高于其应支付给政府的税务与债务总额。
在遗产实际价值超出债务范围的情况下,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额外的债务。
但若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则毋须再对
被继承人所欠之税款及负债负有任何偿还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